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民族领域研究项目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8    作者:     来源:     点击:

来源: 省民委政策法规处(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4-02-22 10:36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民族领域研究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理论与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研究方向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

  (二)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研究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中的作用研究

  (四)长城大运河“两带多节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践路径研究

  (五)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

  (六)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路径研究

  (七)发挥文博文旅文艺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八)推动民族地区实现同步现代化路径研究

  (九)民贸民品企业发挥赋予“三个意义”作用研究

  (十)新形势下涉民族宣传工作的强化与创新研究

  (十一)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研究

  以上选题均为研究方向,申报者可结合实际确定题目。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未完成上一年度项目的不得申报。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族宗教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本地区民委系统课题申报的组织和统一报送工作;其他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由各自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和统一报送。

  (三)课题负责人需填写《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领域研究项目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1),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3份;申报单位须填写《2024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申报单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审核盖章后,于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报送至指定地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engfachu@qq.com,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博媛

  联系电话:0311-87903897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378号省民委政策法规处316室

  附件:

1.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领域研究项目课题立项申请书

2.2024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终审:党委宣传部



管理员邮箱: webmaster@hebuet.edu.cn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安路39号  邮编:050091  校办电话:0311-89653598    招生电话:0311-89653577/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