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印发〈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教字〔2025〕21号)及《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校教字〔2024〕20号)要求和学校转专业相关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申请转入学院考核,转入学院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2名学生符合转专业规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艺术与传媒学院反馈情况。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6年3月7日
附件下载:附件:2025-2026学年普通本科转专业学生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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